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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9998888发布时间:2025-06-20 19:13:19 点击量:
一、填报(或更新)毕业去向信息(此项为学校离校管理系统中的【毕业生就业手续指引】审核必填项目)
请未填报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在离校前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自行填报毕业去向情况(填报指引请见《毕业生就业手续指南》)。
8月28日前,毕业去向信息有更改的毕业生在确定后自行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规范填报信息。
二、完成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满意度调查(此项为学校离校管理系统中的【毕业生就业手续指引】审核必填项目)
请毕业生于毕业离校前配合填写25届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问卷地址及二维码如下:)
调查数据仅用于统计分析以助改进工作,就业中心将对毕业生填写的信息给予严格保密,请不要有所顾虑,按照自己的真实感受答卷。
请毕业生根据档案馆的《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指引(公文通网址:),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点击“档案去向转递”模块选择“查看档案去向”填写确认提交,及时办理转档手续。
请现户籍为学校集体户的毕业生按照安全保卫部的《关于2025届毕业生办理户籍迁移的通知》指引(公文通网址:)及时办理户口迁移,具体手续可咨询学校安全保卫部户证科(粤海校区乔梧阁一楼、丽湖校区)。
户籍仍在原籍的毕业生如有迁户需求,请按拟落户地的户籍管理部门的指引办理迁户手续。
请毕业生在离校前登录全国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登记系统)或关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毕业去向确认。毕业生确认时毕业去向、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信息有变更的,须先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中更新,更新完成后待数据同步到全国登记系统再予以确认(操作指引请见附件《毕业生就业手续指南》)。
1.领取《就业推荐表》:毕业生登录学校就业中心网站或深圳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服务号微主页的“推荐表”系统自助打印《就业推荐表》,如下载的《就业推荐表》信息不全的,可致电粤海校区学生事务中心毕业生事务窗口联系退回,毕业生补充提交后再联系本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辅导员老师审核,待学院审核通过后可自助下载及打印。
2.申领《电子就业协议》:毕业生在毕业2年内仍可登录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的“电子就业协议”模块填写申领《电子就业协议》。
1.本学期上课期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50,下午14:30~17:20,粤海校区学生事务中心6号、7号窗口或丽湖校区综合事务服务大厅1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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